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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

2021年01月15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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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招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业务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885件,审执结7781件,结案标的额14.1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84%、21.07%、38.09%。案件结收比为98.68%,结案率为92.84%。

  

  一、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受理刑事案件502件,审结489件,判处罪犯676人,努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王某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首要分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件4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109件。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12件。加大对涉民生的食品药品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28件。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案件3件。严惩贪腐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4件,其中市检察院诉被告人杨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判决其赔付公益诉讼起诉人经济损失367.91万元及编制费、评估费用14782元,由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支付给环境受破坏村庄河道采砂恢复工程费用及土地复垦费用。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9次。排查梳理上报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0条,提出行业管理司法建议1条。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e租宝”善后处置工作,核实登记信息886人。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实现内外网站、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客户端全覆盖,发布各类信息707条,开展公开宣判活动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人定罪免刑、对284人判处缓刑、对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罪犯95人。申诉复查案件8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检察机关撤诉1人,依法改变公诉机关案件定性3件。院长发现提起再审纠正判决3件。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坚持办案与服务并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受理商事案件464件,审结466件,结案标的额8.65亿元。

  

  一是打造优良营商法治环境。制定出台《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债权转让等案件120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96件,规范借贷行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紧抓对应司法指标不放松,助力辖区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

  二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案件22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审结公司设立、股权纠纷案件4件,促进公司规范治理。赴17省市开展保全工作,为我市22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8亿元,其中干警为诉前保全奔赴多地查封债权,为玲珑轮胎一次性追回拖欠货款520余万元。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成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成功解决招远市远星机械破产案中109名工人的职工债权问题,推动山东天泽昌大缸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三是助推全面依法治市。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45件,审结147件,其中诉讼案件71件,非诉执行案件76件。推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成功和解涉军行政争议案件,判决全省首例确认行政和解协议有效案件,山东省高院领导对我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5名当事人自主选择我院管辖案件。强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配合开展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及时就行政公文邮寄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行政诉讼教育基地教育教学、庭审观摩等作用,接待外来参观人员3000人次,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法学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招远市委党校、鲁东大学分别在此设立教学科研基地、实习基地,省政府机关刊物《山东经济战略研究》对基地建设情况刊文报道。

  三、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织密民生司法保护网。受理民事案件4331件,审结4327件,结案标的额5.35亿元。

  

  一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涉生命健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407件,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物权保护、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98件,加大财产权保护力度。审结民间借贷纠纷641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劳动争议及劳务纠纷666件,坚持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依法为98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99.4万元。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815件,联合招远市妇联创立全市第一家婚姻家庭调解中心,探索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并接受烟台市“393破难行动”全域现场观摩。

  二是着力完善便民机制。开设自助立案区域、开通跨域立案窗口、诉讼服务网络,建成24小时法院,实行网上立案、缴费,减少群众诉累,跨域立案5件、网上立案5578件。建设“道交一体化”平台,道交纠纷网上办理、高效化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招城人民法庭迁入新址,方便城区群众诉讼。认真落实扶贫任务,先后7次组织党员干警对114户包帮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为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4.47万元,为30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级司法救助资金147万余元。

  三是强化涉诉信访处理。健全院领导带班接访、律师代理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等机制,努力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完成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在最高院继续保持信访零登记。办理各级交办信访案件126件,化解率达92.06%。全年处理群众来信181件次,接待来访196人次,结服各类信访案件79件。依法严厉打击非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案件6件19人,其中公开宣判2件非访寻衅滋事案件6人被判刑。

  四、倡导树立社会诚信,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受理执行案件2443件,执结235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75亿元,执行完毕率47.69%,实际执行到位率30.86%,“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多举措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奋进。制定执行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分别与人民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执行+保险”模式,保险公司依照合作协议额外支付救助金25万元。

  二是发挥信息化优势。上线“移动执行”APP,执行现场一键呼叫、快速取证。依托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52948人次,冻结资金8313.64万元,查封车辆12辆、房产17套。依托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拍卖标的物174件,成交41件,成交额3213.79万元,溢价率26.0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7.87万元。新媒体、传统媒体融合并用,广泛宣传执行动态及经验,刊发执行稿件60余篇次。拍摄执行专题片《永不停歇的脚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三是突出执行强制性。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违法行为、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罚款、拘留64人次,向公安移送追究拒执8件,拒执罪立案3件3人,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案1人。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将407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023人,461人主动履行义务。常态化开展涉特殊主体、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和“凌晨行动”“一清理两打击”“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活动53次,执结案件265件,执结标的额1347.66万元。

  五、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为支撑的各类团队,41个审执团队结案7781件。新招录公务员5人,充实干警队伍。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要求,院庭长办理案件6917件,占结案总数的88.90%。强化办案监督指导,开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执行终本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审委会评查发改案件19件,严格审判责任认定。修订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对办案质效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同评先树优、调整使用挂钩。

  二是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调解、速裁、送达、保全、鉴定、材料转收等工作于诉服中心,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优化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自助服务、调解速裁、信访接待、委托鉴定等区域布局,配备自助立案设备、缴费POS机、文印一体机、自助售货机、便民药箱等服务设备。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纠纷等4个专业调解室和1个诉前纠纷综合调解室,诉前分流纠纷1210件,调解纠纷970件,达成协议298件,委托司法鉴定612件,司法确认264件。2019年9月底组建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调解员组成的速裁团队,速裁快审案件122件。

  三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6411份、庭审直播883场次。建成集中控制指挥中心,连接院机关、人民法庭、庭审和车辆监控系统。安装访客机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管理。安装语音庭审转换系统、语音助手,建成分调裁平台、诉讼风险评估平台,上线涉诉信访管理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用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

  六、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建工作,改选党支部,班子成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双报到”工作,构建机关、社区党建共融共建格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教育主题,深化业务融合,党组成员上专题党课4次,开展专题调研5个,推动主题教育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学习主题活动,一名干警的党课被评为优秀党课。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认真抓好司法作风及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无超审限无瑕疵案件质量活动、穷尽措施清理执行终本案件活动、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活动,着力解决干警业务、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推荐干警外出参加各类培训班8个、320余人次。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周末文化大课堂等平台,加强干警学习交流。全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9个,两篇司法建议被评选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两部文艺作品荣获招远市第四届“金都文艺奖”,一名干警荣获招远市百姓宣讲活动一等奖。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担当作为”集中警示教育、作风大改进等活动,以省委巡视为导向,不断严实司法作风。强化廉政教育,建立干警廉政、纪律档案,将廉政业绩列入干警考核。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审务督察,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纠正干警违纪违规行为,发布督查通报7次,约谈干警4人。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实践活动,建设善行义举四德榜,一名干警入选参评金都好人。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年来,市法院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持力改进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多元调解矛盾纠纷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22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4件,改判3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改判。新聘任13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0件,提高了群众参与司法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邀请企业代表、律师、记者等参加座谈会2次,倾听意见,改进工作。接受社会大众及新闻媒体监督,认真回复办理网友留言5条。

  各位代表,2019年市法院有6个集体和7名干警受到烟台市级以上表彰,市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收案数量持续增长,执法办案良性循环压力加大;审判模式和干警司法能力没有及时适应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的需求;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干警作风不实、队伍违纪隐患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先进拼搏进取、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招远市走在前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市发展重心,健全能动司法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精准度。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发挥商事审判作用,审理好金融案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审判作用,充分发挥行政诉讼教育基地、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扎实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精准管理,严抓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等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审限监督,健全繁简分流机制,适用速裁、要素式审判等办案模式,提升办案效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升政治素质,增强办案效果。

  三是全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完善网上立案、24小时法院、跨域立案等便民利民举措,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依法及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坚定推进改革提升公信。强化审判团队建设,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推动网上立案、审判辅助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的深度应用,完善一体化指挥中心建设和庭审语音转换、办公语音转换,建设网络审判庭、视频审判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五是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全力抓好安全风险防控、案件风险防控、舆情风险防控、信访风险防控、廉洁风险防控,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

  六是强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卡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要求,严抓队伍基础基本。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巡视查摆问题整改为依托,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招远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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