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烟台招远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细览页

2017年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01月18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招远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烟台市中院的业务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抓好执法办案,抓好风险防控,促进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6919件,同比增长3.67%,审执结7171件,同比下降1.58%,案件结收比103.64%,结案率92.22%,结案标的额6.78亿元。审判案件收案4278件,审结4529件,案件结收比105.87%,同比下降10.08%,结案率88.49%,同比增长3.96%,审判质效继续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金都建设

  审结刑事案件458件,判处罪犯523人,同比分别减少1.30%和15.16%。21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犯罪,审结重伤害、强奸、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爆炸物等犯罪案件23件26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灌装炸药35.73千克、散装炸药287.78千克,情节严重,以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被告人于某某、纪某某以销售“黑茶”股份、“黄金股票”等项目为名在招远市内发展下线,涉案金额710.55万元、受害群众138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年。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等犯罪。积极参与夏季社会治安严打整治“亮剑”行动,审结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案件24件3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1件67人,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4件14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5件36人。被告人冯某某、李某某贩卖运输毒品70余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2件12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科级干部2人,副处级干部1人。被告人王某某贪污15万元、受贿168.68万元,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依法保障人权。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次,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5人次。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5件6人。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0件10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置律师阅卷室6处;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全年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7件。

  ——维护信访稳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结服重点信访案件27件,依法终结10件,司法救助58件67人,十九大等敏感时期实现了进京访“零登记”,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十九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商事案件397件,涉案标的金额2.6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1.70%和34.58%。

  ——积极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实施方案》,完善司法服务措施。依法审结商品买卖、金融借款、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74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妥审结某建材公司诉夏甸镇人民政府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的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依法驳回原告诉求,净化招商引资环境。

  

  ——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搭建联动处置“僵尸企业”平台。受理我市第一起民营企业某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结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案件11件,妥善化解房地产库存清理中的矛盾纠纷。审结招金矿业金翅岭金矿、玲珑轮胎、金宝电子等企业加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2件,为企业追回货款1910.76万元,竭力为优势企业保驾护航。

  ——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服务保障全市环保督查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件,判处罪犯4人;审理涉环保民事案件5件,涉案标的金额300余万元。加大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力度,执结8起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涉案金额78万元。

  ——扎实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受理行政案件107件,审结107件,同比分别上升205.71%和167.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行政机关败诉率16.7%。加大行政和解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6件。成功审结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提出并发送司法建议3份,为人社、公安、国土、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授课、培训20多场次。强化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7件社保费征缴、政府信息公开、农村圈占空闲地等案件通过诉前妥善化解。

  三、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3567件,同比下降0.34%。

  

  ——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等民生案件438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9.65%。依法为10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

  ——拓展诉讼服务体系。完善院诉讼服务中心、玲珑、齐山法庭诉讼服务工作站,人民法庭审理案件1703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3.20%。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招远模式”,经验做法被山东省高院转发。在全市聘请13个行业部门调委会和14个镇街区司法所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87名“特邀调解员”,立案即时分流,引导当事人进行非讼调解,民商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1.86%。坚持实行律师定期值班接访、代理申诉工作机制。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加强自媒体建设,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拒执罪等新闻发布会4次,推进直播庭、微博庭、视频庭常态化,全年在线直播庭审54次,实现了法官“人人有一次直播”。5月11日开展执行“霹雳行动”,山东24小时客户端“众播”平台全程直播《向执行难宣战,直击招远法院抓“老赖”》,凤凰新闻、腾讯视频等多家新闻媒体客户端转发此次直播活动,共有30余万网友全程在线观看。自拍执行微电影一部,已报送最高院。深化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361份。

  四、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641件,同比下降2.58%;结案2642件,同比下降1.93%,其中实际执结1485件,同比增长48.06%;兑付执行款3.2亿元,同比增长18.75%。“招远法院打造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健全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人员责任清单,完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办案环节网上运行,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制定执行财产调查工作标准,严格“终本”案件程序审批,为执行员配发执法记录仪,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专项管理,确保执行案款规范、准确、及时兑付。执行工作端口前移至立案、审判环节,451起案件采取了保全措施,在民商事案件中占比11.38%,保全金额2.32亿元。建立网络司法拍卖“零佣金”新模式,拍卖标的物30件,成交额100.5万元,溢价率46.13%。3月29日,山东省政协、省高院领导来我院调研,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集中会战,破解执行难题。以涉特殊主体案件、涉民生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为主,开展 “百日攻坚”活动,重点清理群众反响强烈的涉村委为被执行人案件,执结案件144件,兑付执行款420余万元,近二十年的陈年老案也得到执结。严格按照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标准,上半年重点对2016年11月1日以前的6620件案件进行了清理自查完善;下半年重点清理了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1830件案件,按照59项指标要求进行自查完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部门联动,震慑失信行为。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建立“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加大被执行人查找、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力度。在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4680件,冻结资金2.7亿元,查封车辆117辆、房屋10套、证券6500万股;移交公安局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20人,11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1574名“老赖”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288人主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拘留35人次,2案2人罚款8万元,以拒执罪立案2件2人,判处刑罚1件1人。

  五、坚定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法官员额制,打造新型审判执行团队。6月份,首批遴选的41名员额法官宣誓入额,组建36个审判团队和5个执行团队,全部一线办案。员额制实行以来,36名审判员额法官人均结案91件,同比增加76.22%;5名执行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5件,同比增加78.42%。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审委会评查二审发改案件、提起再审案件、重点信访案件44件,严格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加强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完善法官联席会议、院庭长事中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院庭长办理案件379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2.92%。

  ——探索审判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改革,探索认罪认罚从宽、轻刑速裁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1.22%,推广使用裁判令式、要素式、表格式判文。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家风为切入点,重视家庭成员情感的弥合和修复,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聘请26人担任家事审判调解员、调查员、心理咨询员、观察员,全年审结家事案件703件,调撤率78.52%,稳居全市法院前列。

  六、注重过硬队伍建设,厚植强化发展根基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全面强化法院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狠抓过硬支部建设,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入额法官宣誓、“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开展“先锋在行动”活动,评选30名办案能手、群众工作能手等业务骨干,让全体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规范司法行为,倡导“四心工作法”、“四家工作法”,完善干警业绩、纪律、廉洁、信访四项档案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管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以制度和管理兼顾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周末文化大课堂”为平台,举办十八期,培训870余人次。开展业务干警“四个一”(即一次规范化庭审、一份高质量裁判文书、一个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例、一份办案心得体会)竞赛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开展办案、调解、群众工作等六项业务技能竞赛,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高度重视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出台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做到放权不放任。加强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开展审务督察13次。坚决惩治违纪违规行为,院长约谈8人,先后对6人全院通报批评。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加强联络工作,走访各级代表386人次,邀请实地视察、旁听庭审78人次。积极邀请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和旁听庭审直播等活动。主动征求工商企业界、律师协会等意见建议20余人次,改进工作不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接待群众来访71人次,收到群众来信3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刑事抗诉案件3件、民事检察建议1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有6个集体和11名个人受到烟台市级以上表彰,法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行政审判庭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一等功,吴晓慧入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存案压力较大,人案矛盾突出,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司法改革阵痛短期内难以消除,干警思想时有波动,有的法官履职能力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司法作风有待持续改进,干警违纪隐患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招远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公正执法、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履行司法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惩暴力犯罪、黄赌毒、黑拐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刑事犯罪;提供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攻坚等方面民事司法保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僵尸”企业商事、执行司法处置力度;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基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财富金都、魅力之城、幸福招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化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纠纷,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保障作用,推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积极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化在基层。

  ——突出司法公正,抓好执法办案。重心放在“快办案、办好案”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办案效果,全力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继续推进改革,提升改革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法院”。推进法官助理、书记员改革,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健全完善审判责任体系,完善法官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转破产、家事审判等改革。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加强党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分类培训计划。强化党内监督,严守司法廉洁底线,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不廉违纪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奋进,努力为我市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为全域城市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版权所有:招远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291号 电话0535-8213543  邮编:2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