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2013年,招远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握“创先、创新、创优”工作基调,加强“业务立院、管理治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四位一体建设,着力抓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业务工作、信访稳定、队伍建设、接受监督六项重点工作,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开,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新收各类案件6204件,审、执结6539件(其中执行到位890件,执行中止71件,执行终结1592件),同比分别上升8.69件69%、10.29%,结案标的额4.41亿元。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刑事案件433件,判处犯罪分子 572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48件,判处罪犯345人。对非法行医、开设赌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加大惩治力度,审结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刘某某等涉赌金额450万的开设赌场案件,11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38万元;孙某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18件18人,如原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孙某某(处级以上干部)受贿48.96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依法严肃惩治危险驾驶行为,33名醉驾人员全部被定罪处刑,其中7人被处以拘役,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21人;依法从宽处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共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324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改革完善审判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庭,28名未成年罪犯全部落实了法庭教育、判决后帮教管理及矫正,有18人被判处缓刑。将社会危害性调查引入缓刑量刑,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帮教,促进其融入社会。
二、妥善处理经济领域纠纷,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优化法治环境,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1377件,标的1.30亿元;审结行政案件23件。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裁违约行为,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诚信。共审结买卖、加工承揽、承租代理等合同案件292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专门成立了金融案件合议庭,运行以来审结借款合同案件882件,标的额6984万元,其中为农村信用社改制审结小额农贷案件613件,涉案标的额5600万元。审理了首起因出借个人账户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担任公司股东和财务人员的李某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公司逃避债务而出借个人金融机构账号供公司使用,被判决对公司7.2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成立“法院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领导与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大案要案,由院长督办与庭长承办相结合,强化保障效果,共为涉案企业外出保全349人次,保全标的额1.13亿元。一名副院长亲自参与协助企业远赴新疆中哈边境,为招金矿业一次性追回合同款1764万元,并执行过户房产价值1300万元,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运行,通过民事、行政诉讼为中矿化解历年的劳资纠纷7件。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向中小企业延伸,制定了《服务中小企业12条措施》,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和《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法官提醒88条》小册子,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对于外地法院执行我市企业的案件积极参与协调,以100万元执行款执结化工厂欠款650万元案。
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加强与社会行政管理体系的衔接联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与10家有执法权的重点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弥补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合理行使,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计生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13件,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在我院积极协调下,中院指定外地法院审理的涉我市3起行政案件1件撤诉,1件中止审理,1件正在协调中。
三、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保护群众权利、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目标,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台《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十六条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全面强化了巡回办案、非工作时间预约开庭、“预立案”、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等十六项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全年审结涉民生案件2008件。
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加强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成立“家事案件审判庭”,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890件。坚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249件,涉及娱英玩具、宏麟葡萄酒业与18名下岗职工的劳资纠纷得到调解。联合相关部门在劳资、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量大面广、关系民生的领域,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平台,促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3.6%,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推进审判到基层一线,重点选择物业、房产、相邻关系、婚姻、继承、赡养、借贷、人身伤害等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社区、金融单位、矿区、农村等实行矿区巡回、果业巡回、社区巡回、物业巡回等,巡回审判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4.5%,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起到很好的社会导向作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开展了四次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890件,结案标的额7530万元。
健全“网格化”服务网络建设。重新修改《关于法律区长网格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实行“法律区长网格化法律服务”,向全市63个工作区派出63名“法律区长”,“法律区长”带案下乡,在诉前直接参与调解或指导基层调解纠纷256件。
有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外网正式上线运行,开通网上审查立案、院长信箱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开展司法救助,加强对涉诉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共为13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3.82万元,为27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54万元。拓宽救助渠道,协调中级法院、企业、镇街区为6名困难当事人落实救助款35万元。
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谈接访、公开听证等措施,集中清理涉法信访案件。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处结各级交办信访存案33件,敏感时期实现了信访“零登记”。
四、不断深化司法机制创新,提升司法公信权威
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
开展案件“类型化”专审。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金融案件合议庭、家事案件审判庭,实现了专案专审。专业审判庭、合议庭共审结案件835件,占全部审判结案数的20.95%。
加快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协助执行体系,增强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能力,与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建立了“点对点”查询平台,790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存款信息通过平台得到及时掌握。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积极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公开,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知晓审判、执行的进展和结果。召开三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法院重大工作举措、重要工作进展和热点案件审理情况,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新聘任10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561件。创新“互动式”司法公开模式,强化公众对司法的互动参与,通过缓刑免刑听证、信访案件陪审听证、“陪执员”参与执行等民意吸纳、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形式,让更多的社会力量从单纯的旁观者到有序参与到司法活动中,实现司法的实质性公开。邀请相关人员参与了2起定罪免刑案件、2起缓刑案件的量刑听证,由当事人自行挑选“听证陪审员”听证的5件涉访案件全部结服,“陪执员”参与执行案件29件,执结率达到86.2%。50起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014年将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公开推进会上,我院做了经验交流,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在头版予以报道。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周末大课堂”为平台,全面抓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廉政风险防范,队伍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在打造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四个平台上取得新突破,突出理念培育和行为引导。举行法官宣誓仪式,将法官誓言上墙,增强干警的认知认同。编印了《周末文化大课堂资料汇编》,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加以宣传,努力提升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全院有6个先进集体、21名先进个人受到烟台市级以上人民法院表彰。
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锻炼。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五项能力”提升为基点,通过聘请最高院法官、北京大学、烟台大学法律专家授课,各业务庭轮流剖析典型案例,全面强化“两评查”,开展优秀办案能手、优秀调解能手、优秀庭审、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实行业务领导到干警“五个一”(年内每人完成一次规范化庭审、一份高质量裁判文书、一篇有深度有创新的自主调研报告、一个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例、一条司法建议),把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办案列入责任制考核,班子成员、庭长带头办案、开示范庭,院长开庭审理的刁某某受贿一案通过微博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
深入改进司法作风。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司法廉洁教育和“庸懒散”专项治理等活动,从宗旨观念、纪律作风、审判(执行)作风、工作作风、廉洁作风、学风建设入手,进一步密切群众感情,严明审判执行纪律,提高能力素质。推行“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审判执行当家业”的“四家工作法”,把司法保障民生的措施和承诺落到实处,把“司法为民”体现到执法办案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开展“六进五走访”活动,抽调16名中层主要负责人派驻到16个村进行驻村蹲点,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信息化数据中心健全完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评估、工作绩效考评的审判管理“三评体系”,确保结案均衡和数据真实。在窗口单位安装“服务评价系统”,怠慢诉讼群众、案件进度随意等一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努力确保司法廉洁。制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纪检监察介入鉴定机构选择、涉案款物管理、司法评估拍卖等过程,加强事中监督;聘请涵盖社会各部门、各阶层成分的64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和41名廉政监督员,组织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3次,参与庭审观摩4次,参与案件量刑听证4次。对群众投诉实行每周调度、每月通报、每季度分析,举报案件做到了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复,来访接待率、线索核查率、实名举报答复率均达到100%。全年共通报违纪2次,17人经审委会确认需承担案件发改责任。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保障权力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征求意见,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共办结代表建议6件。开展了一次司法公信力调查评估,以问卷形式公开向社会征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反馈意见制定出整改方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如在人大支持下新聘任了10名人民陪审员;在市政府财政支持下,执结了11起涉特殊主体案件,基层法庭全部改造达标,审判综合楼建设进展顺利,等等,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尚不均衡,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二是司法公信、司法权威有待提高,“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破解。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妥善处理复杂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法治观念不强,道德操守和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大主题,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机制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把法院工作从围绕中心向融入中心转变,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去谋划、去开展。重点配合做好村级组织选举的保障工作,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途径,建立刑事、民事、商事等审判白皮书发布制度,在服务大局中进一步提升招远法院形象,在保障招远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升干警各项能力。
二是把握群众思想脉搏,深化服务保障民生。依托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摸民情,解民忧,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大对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犯罪、涉农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加强立案窗口和法庭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努力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障群众。
三是推进业务创新争先,确保公平公正司法。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旨,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强化对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实现“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改革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将受案范围从刑事扩展到全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力度,大力提升法院公信。顺应群众所呼所盼,全力推进司法公开,打造“同心圆”,分别满足当事人个体及公众群体对司法公开的不同需求,着力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加强庭审直播,实现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赢民心。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树立形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一方向,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的进程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平安金都”、“法治金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