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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02月28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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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7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法院共受理案件30673件,比前一个五年增长12.39%;审、执结32531件,同比增长19.74%;结案标的额40.29亿元,同比增长181.75%。

  

  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5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182件,审结2206件,判处罪犯2875人;2016年受理385件,审结463件,判处罪犯600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及毒害人民健康、危害民生犯罪,对95名抢劫、涉毒、涉爆等严重刑事罪犯均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54件,判处罪犯63人,原市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张某某任职期间套取单位资金222.4万元归个人所有、受贿8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对65人免予刑事处罚,对1358人判处非监禁刑,检察机关因起诉不当或证据不足撤回起诉20件。2016年6月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协同机制,实行以来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49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7.5%,平均审理时间12.3天。

  

  ——有效化解民事纠纷。5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14683件,审结14868件;2016年受理3243件,审结3567件。稳妥审理抚养、赡养、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4556件,加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等保护人身、财产权利5243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寻求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1819件,调解率达到63.88%。按照“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思路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简易程序适用率由不足50%提升至89.16 %。发布民事审判“白皮书”,提出11条对策建议,增强公民防范风险意识。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5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44件,审结241件;2016年受理35件,审结40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6件,败诉率6.64%;调解撤诉108件,撤诉率44.81%。审查涉及土地、房屋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7件,裁定准予执行6件。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列入社会发展观考核,推动我市2015年、2016年获得烟台市法制建设定性考核好A等次,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9.2%。诉前化解行政纠纷7件,两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9条意见建议。2015年被山东省高院确定为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

  •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审慎处理经济纠纷。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能动发挥职能作用,5年来受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3683件,审结3637件,涉案金额10.99亿元;2016年受理287件,审结507件,结案标的额3.13亿元。通过审理借款合同、保险、证券等金融类纠纷2788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经济风险;通过稳妥处理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787件保障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各方利益,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发布商事审判、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提出8条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妥善化解商事纠纷的对策建议。

  

  ——保护地方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立案保全作用,为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诉讼案件开辟“绿色通道”,5年来远赴广东、贵州、重庆等14省市,妥善保全涉及我市黄金、电子、轮胎等重点产业案件842件次,保全标的额7.74亿元,超过30%的保全案件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或主动寻求和解。招金贵金属有限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辗转大连、成都、海口三城市,查封了被告价值440余万元的房产、车辆,保障了企业利益。

  ——深入参与社会综治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强化预防、帮教、转化,采取“圆桌审判”模式,突出“柔性执法”特色,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从2011年的23件36人降至2016年的5件5人。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的服务和辐射作用, 2016年8月推动《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在全省率先召开会议、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并落实实施。投入资金600万元建立起一个诉讼服务中心、两个法庭诉讼服务站为基础的诉调对接平台,2016年分流案件1360件,诉前调解79件,司法确认2件,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降低11.86%。坚持以案释法,法官巡回审判300余件次,进企业、学校讲座32人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向政府、行政机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27条,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司法为民导向,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6年当场登记立案率95%,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为56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4.05万元,为15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各级司法救助金375.98万元。

  ——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5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85件,执结11219件(实际执结4744件),执行兑现金额16.075亿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形成与上级法院执行联动格局。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对接查询平台,加强“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查控财产3600余笔、4600余万元。将2150名“老赖”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利用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及微博、微信自媒体公开曝光,限制贷款和工程招投标、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依法严惩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拘留471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件、立案2件。2016年执结汇金典当有限公司与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标的额2200万元的借款合同案,8次赴海阳查封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在售楼盘,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致该公司董事长出差滞留湖南无法返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企业持有的市价4200万元股份抵顶债务并全部到位。

  ——切实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5年来人民法庭受理案件7747件,审结7844件,占一审结案数的36.81%。新建成2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满足群众就地咨询、就地调解、就地审判需求,辐射6个镇街,惠及群众26.5万人。建立特色巡回模式,依托63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加强巡回审判,在全国叫响“矿区巡回”、“果业巡回”、“交通巡回”品牌,就地审理案件3000余件。在每个审判业务庭、法庭均设立律师阅卷室,方便律师参与诉讼。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推行“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审判执行当家业”的“四家工作法”,完善信访“九步法”工作机制,推进远程视频接访,接待群众来访654人次,收到群众来信254件,结服重点信访案件121件,涉诉信访量比前一个5年总体下降42.4%,进京访案访比0.14‰,连续三年保持全市基层法院最低,2015年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5年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刑事、民事、商事及未成年犯罪审判白皮书7次。组织“法院开放日”6次,公开庭审、听证参与900余人次。独创“互动参与型”司法公开模式,让社会公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并与法院积极互动,该成果在最高法院获三等奖。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指导成立山东省首个人民陪审员协会,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2016年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4304份,发布执行案件信息1210条,网络直播庭审11件,运用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1986条。

  ——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对拟适用缓刑、定罪免刑案件实行公开听证9件次;在全省法院首推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宣誓作证制度,证人出庭宣誓作证12人次;构建以法官、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三个主体支撑的诉讼诚信承诺体系,对2名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3万元。2013年3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家事审判庭”专审婚姻家庭案件,至2016年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737件,调解率80.6%,并且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错案。2016年全力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和“家事调解员”,与妇联、公安、人民调解组织等互联互动,建立家事纠纷全方位调解机制,成为全市法院家事审判的“领航者”。

  ——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独立办案权力。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审判权机制;强化专业联席会研讨指导功能。2016年着手法官入额改革,认真组织员额制考试培训,首批41名法官顺利入额。提倡院、庭长带头审理复杂疑难案件,2016年院长办案112件,庭长办案3063件,合计占审判结案数的69.17%。

  ——强化法院管理。围绕“制度规范”核心创新管理,相继出台23项制度规范,建立起以业务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规范为基本框架的制度体系,案件质量得到保障,有效降低了新上访案件的产生。以信息化为抓手,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评估、工作绩效考评的“三评体系”,问责、考评、纠错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构建规范化建设体系,推行“六达标”评查、庭审(听证)规范、《法官职业行为规范三字经》等程序、实体、形象规范,研发系统“全程留痕”功能,案件质效指标考核连年在全市名列前茅。2016年启动刑事、民商、行政、执行程序规范起草工作,为法官入额后独立办案提供规范化样本。

  •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努力提升为民司法水平

  ——加强法院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践锻炼。开展领导到干警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的“六个五”评选,以规范化庭审、高质量裁判文书、有深度的自主调研报告等为标志的“五个一”工程,提升业务能力。建立五个专业联席会,为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参考意见。5年来,全院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5%、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59%、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9.33%。干警的庭审在最高法院评选中获“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奖,9篇裁判文书、6项调研成果在市级、省级和最高法院获奖。

  ——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5年来行政警告处分1人,6名干警、2个部门被全院通报批评。开展审务督察2次,重点抓好案卷移送、诉讼保全、执行案款支付等专项督察和庭审作风、工作纪律、窗口形象等常态督察。开展案件回访420件,群众满意率95%以上,对反馈意见全部依纪依规整改处理。5年来通过人大评议、行风评议、“万人评机关”等评议结果显示,我院的司法公信力连年上升。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固本强基意识,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周末文化大课堂”教育形式,通过“院长讲坛”、“专家讲座”、“庭长论坛”、“干警论坛”,开展政治理论与形势教育、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健康教育、文化艺术教育,5年已举办百余期,学习之风在全院兴起。以文化提升法院凝聚力,确立了“崇德尚法、勤勉务实、团结进取、卓越高效”的招远法院精神和“惟民、致公、厚德、清廉”八字院训,设计了具有招远地域特色的院徽、院旗,引导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加强先进典型培育,评选表彰“四德法官”、“三零法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3个集体和45名个人受到山东省委、省高院、烟台市委表彰,法院两次被烟台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5年来办理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4件,满意率100%。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逐人逐条回复办理意见函19份。通过免费赠阅法律报刊、寄送工作汇报资料、与代表面对面征询意见等方式服务代表委员履职。深入开展“一对一”联系人大代表活动,加强与各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在法院开放日组织代表开展实地视察、庭审观摩、座谈等活动。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庭建设、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不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刑事抗诉案件7件,改判2件;办理民商事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17件,改判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5年,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工作进步。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办案压力骤增,一线法官人案比已达1:158;部分法官独立办案能力尚显不足,司法能力有待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将围绕全市中心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践行新理念,筑梦新征程,戮力同心,为打造财富之都、魅力之城、幸福招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高效履职服务“财富之都”。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惩治违背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行为,打击虚假诉讼,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高效化解矛盾。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效维权助力“幸福招远”。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解决纠纷方便、快捷、有效。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大科技运用,加大执行力度,深化信用惩戒,打击拒执行为。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信建设“诚信金都”。推动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岗位职责,更深层次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改革,提高案件质效。

  四是推动信息化建设换代升级,“智慧法院”添彩“魅力之城”。以信息化3.0版建设为抓手,完善司法大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打造移动互联、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法院信息化系统,让群众感受“可视化正义”。

  五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补齐短板打造过硬队伍。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司法作风、廉洁司法、法院文化为着力点,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升能力素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六是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深入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提出更严标准,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司法公正提出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勇作为,为建设全域城市化、富美新招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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