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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工作报告

2016年04月27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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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4月26日在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招远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上级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四四五六”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富美文明新招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58件,审(执)结7102件(含终结执行数),诉讼标的总额12.5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61%、10.88%和140.80%。案件结收比111.70%,存案数同比下降6.26%。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金都建设。审结刑事案件492件,判处罪犯657人,同比分别增加19.42%和30.62%。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强奸及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案件86件127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7件14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品案件64件74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审结14件29人。陈某某非法经营卷烟涉案金额76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7件12人。大力推进轻刑快审改革,审结轻伤害、危险驾驶等轻微犯罪案件97件,平均审限9.6天。

  

  ——依法审理经济案件,推进富强金都建设。审结各类商事案件713件,同比减少5.88%;结案标的额3.055亿元,同比增加155 %。其中审结买卖、运输、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案件122件,制裁违约欺诈,维护市场诚信。审结信贷、证券、票据、保险等金融案件561件,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30件,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服务地方支柱产业发展,远赴新疆、广东、河南等地妥善保全涉及我市黄金、电子、轮胎等重点产业案件147件,保全标的额1.92亿元;发布《以案说法宣传册(二)》;就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2条,增强企业维权能力。

  

  ——妥善处结涉民生案件,推进和谐金都建设。审结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3287件,同比增加22.02%。加强诉讼调解的同时,在劳动、医患、妇女权益保障、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建立诉调对接平台,诉前化解纠纷46件,如36名职工与某家纺公司索要独生子女费及风险抵押金案全部调解结案,40件尚在仲裁机构未裁决的纠纷、30余件尚未提起仲裁申请的纠纷也一并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扩大。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投资320万元升级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玲珑及齐山两个法庭诉讼服务站,方便群众就地诉讼。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5月1日后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5-12月受理案件数同比增加4.62%。提高审判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7%,同比提高19.35个百分点。依托“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巡回审判249件、就地化解纠纷290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15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85万元,为特困当事人办理救助52件,救助金额140.5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79.2万元、烟台市级21万元、山东省级40.37万)。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诚信金都建设。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专网,与全省23家商业银行开通查询专线,共查询信息8321人次,反馈结果5457条,金额2043万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1997名“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开展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活动,兑现债权 1100万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罚款25人、拘留178人。完善司法评估拍卖机制,利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例自主操作网拍案件,成交价格259万,溢价率25.73%。全年共实际执结案件918件,执结到位财产3.91亿元。

  二、全面发挥司法功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底线

  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彰显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

  ——努力提供司法支持。利用审判数据资源做好前瞻研判,围绕改制企业股东股权变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难点、敏感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调研报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司法建议》等获市主要领导批示,《双向通道:基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衔接模型 》在最高法院征文中获二等奖。在市委坚强领导、中院指导下,圆满完成“5.28”邪教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善后工作。

  ——努力促进依法行政。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结行政案件101件,同比上升405%,56件非访被行政拘留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稳妥审结。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府在烟台市率先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并列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到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授课5场次,邀请最高院行政庭审判长为全市领导干部授课。人社局负责人积极出庭,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行政审判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努力强化人权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同比增加16.7%。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置律师阅卷室11处。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被告人出庭不再穿囚服,为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商、行政案件23件,全部落实了回访、帮教措施。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会同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4家律师事务所的25名律师在立案大厅轮值,为申诉人免费提供案件咨询、代理申诉等法律服务140人次。全年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件。

  ——努力推动全民守法。推行判后答疑,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点,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200余人次走进法院,参加集中宣判、观摩庭审、座谈交流,亲身体验法治文化。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集中宣判3件5人涉毒品犯罪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制作《今日招远》法院专刊11期,做“平安金都”电视专题21期,扩大和增强普法教育的辐射面、渗透力。

  ——努力推行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强化错案纠正、终结案件移交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7名信访人就地与上级法院法官“面对面”交流。完善院、庭长接访,接待群众来访197人次,来信42件次,涉诉信访量同比减少11.8%,化解重点信访案件54件,依法终结12件,实现敏感时期进京访“零登记”,全年实现最高院访“零登记”,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做起,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质效。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等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8340份,发布执行案件信息3421条。全面升级外网、微博、微信、微视频,建成网上直播法庭,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通过互联网视频直播案件庭审29场次,运用官网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1243篇。

  ——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120人,成立全省首个人民陪审员协会,探索将人民陪审职能向前后延伸、纵深拓展,形成“陪调解、陪审判、陪执行、陪接访”的“大陪审”格局,人民陪审员与“法律区长”共同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诉前化解基层纠纷290件;参与审理案件1595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100%;参与执行案件67件,执结率达到83%;参与信访听证5件,参与化解重点信访案件8件。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并进行了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审判权力运行。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指导和管理监督机制。16名主审法官、4个法庭分别以“1+1”简易模式和“1+N+N”团队模式,独立签发法律文书。审判权运行改革以来,主审法官、试点法庭审结案件数量占全院同期结案总数的63.7%。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缩减研究案件范围,研究案件同比减少16.13%。院、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办案2743件,参审642件。

  ——深入推进诉讼诚信承诺。在全省法院首推诚信承诺体系建设,构架以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3个主体支撑的诉讼诚信承诺体系,分别明确各自的诚信承诺内容、形式、责任。3248件案件开庭审理时进行了诉讼诚信承诺。加大对作伪证、假证、藐视法庭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名当庭辱骂法官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5日。

  四、严格锻造过硬队伍,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始终坚持抓队伍建设为根本,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提高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水准,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强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组织干警面向宪法宣誓,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开展“公德、孝德、爱德、美德”四德法官评选,远学邹碧华近学身边法官。以榜样的示范作用带动全院形成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吴晓慧法官被省高院授予 “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审有所专、审有所长、审有所精的专业化法官队伍,业务干警年内要完成一次直播规范化庭审、一份高质量裁判文书、一个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提升庭审、裁判文书质量为核心,以“周末文化大课堂”为平台,开展法官论坛、个案教学、专家讲座21场次;举办审判实务、司法警察实战演练等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干警200余人次。开展书记员技术比武大赛,奖优罚劣,有效提升了辅助人员业务素质。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法院率先提出“司法规范化”工作思路,程序规范上实行案件程序“六达标”;实体规范上制定并实施庭审(听证)规范、裁判文书规范、卷宗规范;行为规范上制定并实施《法官职业行为规范“三字经”》、《法官八小时外生活指导规范》;管理规范上建立由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审判监督、信访监督、廉政监督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开展以来,所有案件均对照标准进行质量“体检”,干警的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审判质效显著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7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守土有责、敢于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125名在职在岗干警进行述职述廉。出台《廉政约谈暂行办法》,规定约谈情形、内容、方法。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回访案件当事人120人次。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一名干警因违纪被处以警告处分。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动力和保障,不断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交办、审核、通报制度,办复建议、提案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采取寄送工作汇报、座谈、走访、致电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主动征询意见建议,全年寄送信函870封,召开烟台市、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次,征集意见、建议42条,均反馈落实整改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200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接受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一次。

  ——依法接受纪检、信访监督。受理市纪委批转信件13件、中院及院长督办案件28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分管领导调度督办。受理信访局转办信函36件,由信访办跟踪督查、落实限期处结责任,全部在 5日内将处理情况做了书面反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两网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办理四级法院举报网站来信28件,全部做出规范回复。回复中国金都政务网市民对话留言59条,反馈89000热线情况3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回应社会关切。

  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案件瑕疵和办案拖拉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执行难问题还需进一步破解,执行能力不强、措施不力的情况亟待改变。三是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的关键之年,市法院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履职,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从严管理干警,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职能。按照“十三五”规划重新调整工作布局,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严惩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事审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更加有效地回应群众需求。深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坚定地严格公正司法。开展清理积案、案件质量“七达标”活动;以程序规范、节点规范为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审判权公正行使。强化诉讼诚信保障体制建设,加大对做伪证、假证打击力度。

  四是更加积极地推进司法改革。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中心地位;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管理监督机制,强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五是更加扎实地打牢基层基础。坚持从严治院,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努力为招远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十三五”精彩开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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