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工作报告
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3日在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彭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追求公平正义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肩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加强“业务立院、管理治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四位一体建设,认真抓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公正司法、司法公开和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5814件,审、执结4868件(终结执行809件未计入结案),同比分别下降6.29%、25.56%;结案标的额5.22亿元,同比增加18.36%。
一、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共审结刑事案件412件,判处罪犯503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重伤害、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76件,判处罪犯107人,其中被告人林某某为泄愤点燃山草引发张星镇奶子场山林大火,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专项打击毒品犯罪,审结9件,判处罪犯14人,其中被告人李某某贩卖冰毒并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
——依法惩治经济、职务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12人,其中马某某、张某某非法经营卷烟132万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审结企业销售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3件,判处罪犯4人,其中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运费等99.3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犯罪8件,判处罪犯8人,其中刁某某在任某局副局长期间收受单位及个人钱、卡总值17.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销售假药、假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6件,判处罪犯11人,其中3对夫妇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添加剂,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实刑。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实行专审,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商事案件117件,刑事案件31件(含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执行案件35件。推行“圆桌审判”模式,专门为未成年犯罪人员举行缓刑、免刑听证2次,有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1人被宣告缓刑。在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20份,对未成年人进行说理教育。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09-2013)》,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2014年判处未成年罪犯16人,同比下降42.86%。
二、妥善处理经济纠纷,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积极推动我市经济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发展,优化法治环境,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商事案件755件,标的额1.20亿元。审结行政案件20件。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55件。规范涉及小额贷款、担保等经营活动的法律适用,审结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信用卡纠纷等金融纠纷案件566件。开展“集中清理金融债权积案”专项活动,为金融机构追回资金650万元。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2011-2013年)》,重点对金融部门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全力助推企业发展,编写《以案说法宣传册(一)》,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法,向企业发放500册。立案庭远赴新疆、江西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保全案件138件,挽回经济损失1.22亿元,其中到江西南昌等四市为招金银楼有限公司查封冻结财产价值2400余万元,到河北、河南为佳恒铜业保全财产价值1200余万元。
——推进“法治金都”建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制度,与人社局、环保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6次,举办讲座5次。向市政府提出《关于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与应对措施调研报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20名法官组建“法律服务讲师团”,深入到机关、镇街、企业、村庄授课21次。
三、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护民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审结涉民生案件2694件。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860件,家事审判庭以“温馨小影院”唤起亲情,案件调解率76%。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19件,交通事故法庭案件赔偿到位率64%。审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劳务纠纷案件280件,授权使用“律师调查令”,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案件213件,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强化诉讼调解,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7.4%。强化司法救助,为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9万元,为44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87.83万元。
——多元化解民生纠纷。在全市63个农村工作区各选派一名法官任法律区长,在中心村设立“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法律区长发挥法律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基层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预立案”登记调解、巡回审判、涉诉案件息访六大功能,直接参与调解或指导基层调解纠纷270余件。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继续实施“便民16条”,全面强化巡回办案、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等司法便民措施,巡回审判案件301件,占法庭审理案件的24.5%。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运用公示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措施制裁失信被执行人992人,司法拘留65人。强化执行联动,向国土、工商、房管等部门发出协查通知630条。与银行建立“点对点”查询系统,查询信息911条,涉及当事人10921人次,合计查询存款1442.99万元。全年执结案件987件,实际执行率55%,兑现金额1.87亿元。执行干警远赴上海,为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欠款案一次性执结203万元。
四、坚持公正司法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面启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对案件受理、裁判文书送达等各个节点,向当事人同步短信告知1100余条。上网公开发布裁判文书1379件。通过官方微博图文直播庭审、听证5次,在互联网上进行同步视频直播案件11件。开展“万名群众进法院”活动,通过邀请参加法庭开放日、巡回审判、观摩庭审等活动,有1.2万名群众亲身感受了司法活动过程。对10件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到120人,参审案件达1931件,人均参审16件,人民陪审员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与新闻媒体合办栏目等方式扩大司法工作影响力,在烟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创新经验、新闻报道173条。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合议庭成员办案责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信访案件66件进行专项评查,对庭审、裁判文书开展常规评查3770件,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24%,同比上升3.15个百分点。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审限临界预警、提示,促进审判提速,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9.52天。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对轻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三类案件实行轻罪快审、轻刑快判,审结128件,案均审结周期14天,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100%,经验做法被省高院予以转发推广。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公诉机关撤回起诉1件1人。在全省首试侦查人员、证人出庭作证、向宪法宣誓制度,有1件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宣誓作证。在院机关和基层法庭设立律师阅卷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阳光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济、训诫惩处并用,全年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5件。规范终结案件备案机制,共报请最高院、省高院终结案件20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5.28案件审理及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敏感时期信访“零登记”。
五、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水平。
——大力提升司法能力。立足司法实践,完善案件质量通报、文书庭审评查、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以“周末文化大课堂”为平台,组织专家讲坛、法官论坛和素能培训20次,全面提升队伍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裁判文书等执法办案基本功。班子成员、庭长带头办案,开示范庭832个。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服务不到位、庭审不规范、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14项。突击清理长期未结案件97件。开展清扫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清四圈”活动。开展深入整治“六难三案”活动,下大力气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开展“法官底线大讨论”,引导干警坚守“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能逾越”理念。开展“四不欠”活动,不欠法律帐,做公正法官;不欠良心帐,做厚德法官;不欠感情帐,做爱民法官;不欠清白帐,做廉洁法官,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强文化建设。打造不同主题风格的法庭文化,招城法庭的“合力同心”、玲珑法庭的“执法如山”、齐山法庭的“上善若水”、金岭法庭的“海纳百川”等主题文化融入日常司法工作,营造文明司法的工作氛围。打造“学习型”法院,“周末文化大课堂”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文化品牌。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狠抓审议意见、决定的落实整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满意率100%。每季度书面汇报工作,向人大代表赠阅报刊365份,邀请视察调研、旁听庭审9件390人次,方便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聘请10名律师、10名媒体记者担任特邀监督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有9个部门、45名个人受到烟台市级以上表彰,招城法庭被省高院记二等功,吴晓慧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法官平均年龄已达到49岁,断层问题严重。二是司法能力亟需加强,“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三是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少数法官服务观念淡薄,对人民群众的诉求重视不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重点抓好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公正司法、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六项工作。
一是提供法治保障,服务大局保发展。法院工作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开展,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主动履责,为招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化解涉诉信访,维护稳定促和谐。认真贯彻落实涉诉信访体制改革精神,推行诉访分离,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阳光信访”、远程接访、网上信访、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三是把握群众需求,保障民生求满意。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建设,让基层群众能够就地立案、审判、执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推进业务创新,公正司法提公信。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审判诚信承诺大体系。稳妥推行主审法官制、合议庭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司法公开增深度。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公开审判、审务信息、重大案件和重点工作,主动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六是提升业务能力,队伍建设强素质。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法院队伍,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各位代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建设“法治招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